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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体育学院学生会改革情况
时间:2023-06-22   点击:   作者:   来源:

  

​山东体育学院学生会改革情况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并结合《关于巩固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成果的若干措施》文件要求,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2022—2023学年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一)校级学生会组织改革自评表

标注“★”为核心指标。

指标

结论

备注

1★.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是


2.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是


3.工作人员不超过40人,学生人数较多、分校区较多的高校不超过60人。

□是

实有40人

4.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

□是

实有5人

5.工作部门不超过6个。

□是

实有6个

6.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是


7.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是


8.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þ□是


9.主席团候选人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学院(系)党组织同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成员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审核后确定。

□是


10.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选举产生。

□是


11★.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

□是

召开日期为:2023.7.4

2023.7.5

12.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系)组织选举产生。

□是


13.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þ是

□否


14.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校团委等共同参与的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评议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

□是


15.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是


16.学生会组织的建设纳入了学校党建工作整体规划;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是


17★.明确1名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指导校级学生会组织;聘任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或干部担任校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是


18.学生会组织工作机构应成立团支部,团支部书记由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担任。

□是


19.建立服务同学项目执行情况和同学满意度调研评估机制。

□是


(二)二级学生会组织(含二级院系、书院、分校区等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自评表

项目

符合标准学生会组织数量

备注

1.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10


2.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10


3.工作人员不超过30人。

10


4.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

10


5.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10


6.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10


7.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10


8.主席团由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选举产生。

10


9.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

10


10.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40


11.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10


12.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10


13.明确1名团组织负责人指导院级学生会组织;聘任团委老师担任院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10


14.学生会组织工作机构应成立团支部,团支部书记由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担任。

10


具体情况

二级学生会

组织

符合标准情况(请填写是/否)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国家篮球学院国家足球学院学生会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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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技体育学院学生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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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教育学院学生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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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术学院学生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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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艺术学院学生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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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管理学院学生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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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动休闲学院学生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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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动与健康学院学生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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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传媒与信息技术学院学生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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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是

是

是

是

二、《山东体育学院学生会章程》

山东体育学院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山东体育学院学生会是学校党委领导、上级学联和团委指导的服务广大同学的全校群众性学生组织,是学校党政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是尊重学生主体地位、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二条]本会坚持“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宗旨,坚持以学生为本,坚持为了同学、代表同学、服务同学、依靠同学,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

[第三条]本会的基本任务: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遵循和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学校党委的坚强领导、上级学联和团委的具体指导下,团结和引导广大同学紧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努力成长为又红又专、德才兼备、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二)充分发挥服务广大同学的功能,聚焦广大同学精神成长、学习生活、成才发展、权益维护等需求,引领同学坚定理想信念、帮助同学全面成长进步、促进同学养成优良学风、服务同学创新创业创优、代表和维护同学正当权益;

(三)积极当好学校党政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密切配合学校中心工作,合理参与学校在涉及教育教学、后勤管理、学生事务管理等同学关切事务的决策、管理和评价工作;

(四)深化落实学生会组织改革,加强自身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配合团委加强对学生社团的引导、管理和服务。”团学组织格局;

(五)加强与校内外各有关单位的联系,增进各民族学生、港澳台学生的团结,密切与兄弟院校学生会组织的联系,增进友谊,交流经验,加强合作。

[第四条]本会承认并遵守《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山东省学生联合会章程》,参加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和山东省学生联合会,为其团体会员。

[第五条]本会的一切活动以宪法、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为依据。

第二章会员

[第六条]凡具有山东体育学院学籍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且承认本会章程,均为本会会员。

[第七条]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有权通过符合本会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和正当途径、方式,对本会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建议、质询和批评;

(二)有权参加本会组织开展的各种活动;

(三)在本会内享有平等的选举权、被选举权;

(四)有权依照本会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参与讨论和决定本会的重大事务;

(五)有权要求本会如实向有关部门]转达合理建议、要求及意见。

[第八条]会员受到留校察看处分者,在留校察看期间,

不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第九条]会员的基本义务: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其它法律法规,遵守校规校纪,遵守本会章程;

(二)支持本会工作,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执行本会决议,努力完成本会委托的工作,维护学校和本会的利益和荣誉。

第三章权力机构

第一节学生代表大会

[第十条]山东体育学院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学代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关。

[第十一条]学代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由本会主席团提议,经学校党委批准,可以提前或推迟召开。

[第十二条]学代会的主要任务:

(一)制定及修订本会章程,监督章程的实施;

(二)听取、审议学生会组织工作报告,决定本届学生会的工作方针;

(三)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和主席团成员;

(四)征求广大同学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合理有序表达和维护同学正当权益,听取、审议提案工作报告。

(五)讨论、决定应由学代会决议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三条]学代会代表由学生所在学院民主选举产生,代表名额一般不低于本会所联系学生人数的1%,名额分配覆盖各个学院、年级及主要学生社团,其中非校、院级学生会骨干的学生代表比例一般不低于60%。各学院代表名额原则上依照各学院学生会会员人数按比例分配。学代会须有应到会代表总数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方能召开。

[第十四条]学代会代表的权利: .

(一)通过符合本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在学代会上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享有表决权;

(二)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在职权范围内以个人或者联名方式提出提案,并对提案情况进行询问和监督;

(四)对本会的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

[第十五条]学代会代表的义务:

(一)积极行使代表权利,认真履行代表职责,按时参加相关会议;

(二)认真学习,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参与学校治理的能力;

(三)密切联系同学,反映同学的意见和要求;

(四)监督本会开展工作,提出改进措施和工作建议。

第四章执行机构

[第二十条]本会执行机构由主席团及其下设职能部门等组成,对外代表山东体育学院学生会。

第一节主席团

[第二十一条]主席团是本会执行机构的领导机构,有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第二十三条]主席及主席团成员由学生代表大会。

[第二十四条]主席及主席团成员候选人预备人选面向本会全体会员进行公开选拔,经个人报名、学院推荐、资格审查、面试答辩、组织考察、学校审批、公示等环节确定。

第二节职能部门

[第二十五条]各职能部门设志愿者若干。

[第二十六条]各职能部门的设置遵循“按需设置、合理优化、精简高效’的原则。

[第二十七条]职能部门负责人候选人通过公开竞聘方式产生,由主席团提名并报校团委审核,经常任代表会议审议通过。

[第二十八条]职能部门职责:

(一)贯彻落实学代会及主席团部署的任务和决定;

(二)收集和反映同学的意见和建议,合理代表并切实维护广大同学合法权益;

(三)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思想引领、志愿服务、学术交流、校园文化、创新创业、社会实践等活动,加强队伍自身建设。

第五章基层组织

[第二十九条]本会对院级学生会具有指导职责,院级学生会对班委会具有指导职责。

第一节院学生会

[第三十条]院学生会是学院党总支领导、学院团委和校学生会指导下的基层学生会组织。

[第三十一条]本会从制度设计、资源整合、活动开展等方面对院学生会进行指导、联系和帮助。

[第三十二条]本会每年对院学生会工作至少进行1 次公开考核评议。

[第三十三条]院学生会职责:

(一)院学生会每年至少1次通过集中会议或书面形式向本会汇报工作,并向本会提出意见建议;(二)院学生会应执行校学代会及其常代会的决议,完成本会工作部署,并根据各院学生会的具体情况独立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

(三)院学生会可根据本章程,并结合实际,制定适合自身情况的组织章程,参照章程设置相应的职能部门与相应成员,并报本会备案;

(四)院学生会应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全校性活动; .

(五)院学生会主席须按时参加本会召集的学生会主席联席会,报告工作,交流经验,反馈信息;(六)院学生会应与校学生会保持及时、密切的联系,积极沟通,协调一致。

(七)院学生会要配合学院团委加强对学生社团的引导、管理和服务。

第二节班委会

[第三十四条]班委会是本会的基本单位,受学院党总支(分党委)领导、学院团委和院学生会指导。

[第三十五条]班委会由全班直接选举产生,对全班同学负责。

[第三十六条]班委会职责:

(一)做好班级日常管理工作;

(二)开展班级日常活动,在引领班级同学思想信念、服务班级同学成长成才、代表维护班级同学权益等方面发挥作用,加强与院学生会的联系、沟通;

(三)组织班级同学参加院学生会、校学生会举办的各项活动,配合相关工作。

第六章学生骨干

[第三十七条]本会学生骨干的选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通过个人报名、学院推荐、资格审查、面试答辩等环节面向广大同学进行公开选拔,选拔过程规范,并对选拔结果进行公示,接受广大同学监督。

[第三十八条]学生骨干候选人须符合政治合格、学习优秀、品德良好、作风过硬、群众基础好等标准。

[第三十九条]本会对学生骨干进行监督、督促,定期对学生骨干进行考核,对于无法正常完成学业的、考核不合格的、违纪违法的以及其他无法正常履行职责的学生骨干,按照规定和程序予以劝退、免职或罢免。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山东体育学院学生会。[第四十-条]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二条]本会一切活动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最高准则。

二、校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表

序号

机构名称

人数

主要职责

1

主席团

5

主要是代表学生会主持全面工作,并及时向学校有关负责领导请示和汇报学生会工作;负责检查、督促和协调学生会各部门工作;并及时做出总结和提出建设性意见。协助团总支开展工作,依照分工主管好所辖部门的工作。

2

办公室

5

主要负责资料整理、管理档案;社团的财产登记、储存和各项工作总结报告;海报的设计、书写与张贴;内部会议通知、出勤状况考评以及会议记录;文件起草、发放还有办公室的布置、整理和值班安排等工作。

3

文体部

6

负责学校内各类文艺体育活动的组织,策划和实施工作;负责组织全院文艺会演,并组织开展一些有意义的文艺体育比赛活动。这些活动也包括一些班级或院系的联谊活动。同时,文体部也应当积极深入同学当中,起到活跃同学文体生活的作用。

4

学习部

6

举办具有本系特色的学术讲座和学习经验交流会;开展各类专业技能竞赛;关注专业发展动态,反馈前沿信息;负责各学期奖学金评定工作;负责搜集电脑拥有量,英语、计算机过级率和考试及格率等情况;收集和了解同学对教学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向系教学秘书反映;完成其他工作。

5

外联部

6

主要以拓宽交流为工作主题,以增进各学院合作关系为工作重点,旨在向外展示我院红烛的风采,努力提高我院红烛协会的知名度,同时外联部也积极开展各项活动以服务于同学。

6

生活权益部

6

负责规划和实施学生生活管理和勤工俭学活动,并与学校的后勤部门合作。

7

创新创业部

6

负责全校学生“学术、文化、科技、创新、创业、就业”事务的职能部门,也是营造我校浓郁学术氛围、倡导优良学风、构建校园文化、推动科技创新意识的部门。

三、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2023年7 月 5 日上午,山东体育学院第八次学生代表大会、第三次研究生代表大会在济南校本部科技楼 5 楼报告厅和日照校区培训楼5楼报告厅同步召开。

https://mp.weixin.qq.com/s/M_fHBx5OerUiSOefIblrFA

四、校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类别

姓名

是否为专职团干部

备注

分管学生会组织的校团委副书记

李媛 是

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刘婷 是

以上自评公开内容如有不实情况,可发送邮件至山东省学联秘书处邮箱shandongxuelian@126.com或全国学联秘书处邮箱xuelianban@126.com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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