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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建设】关于我院开展2015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5-06-02   点击:   作者:   来源:

  

关于我院开展2015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各团总支: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组织引导青年学生在深入社会、了解国情、接受锻炼的过程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5年山东体育学院暑期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崇德•躬行   青春•圆梦
二、活动内容
    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开展“四进四信”活动,突出专业特色,按照“立项有依据,实践有调研,成果有宣传”的原则,实施重点团队、个人实践结合的模式,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实践服务活动。
    1、理论政策宣讲团。重点在我院青马工程骨干培训班和学生理论学习社团中招募组建实践团队,深入农村乡镇、城市社区、厂矿企业等,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信息化带动农业现代化,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讲活动。
    2、体育专业类志愿服务团。通过多样化的途径,发挥我院的专业特色,深入开展体育指导、体育培训、健身知识宣传、运动康复医疗等活动。同时,注重与已开展的足球志愿者项目相结合,有组织、有计划的奔赴省内体育运动开展相对滞后地区,针对中小学阶段学生,开展足球运动志愿服务工作。
    3、教育关爱服务团。到基础教育薄弱、教育资源匮乏的贫困县(乡),协助当地教育部门开展教师培训,帮助当地优化教育资源、提升教学质量。将留守儿童作为重点,结对开展志愿服务,开展课业辅导、素质拓展、亲情陪伴等志愿服务;以关怀残疾人为中心,组织大学生团队开展残疾人生活水平、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社会环境等调查活动。
    4、文化艺术服务团。依托各类学生艺术团(队)和文艺类学生社团招募组建实践团队,以弘扬时代精神、倡导文明新风为目标,以反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要内容,精心编排基层人民群众喜闻乐见、贴近基层生活实际的文艺节目,到乡镇农村开展巡回演出。
    5、大中专学生信息化建设服务团。重点发挥我院信息化专业学生志愿者作用,组建部分重点团队,在不同城市、县城和乡镇农村,开展信息化使用状况调查,宣传并普及移动信息化的新技术、新成果、新应用,为基层单位提供信息化建设咨询服务,通过信息化知识的普及带动农业增产、农民增收。
三、活动要求:
    1、团队项目申报及评选。
(1)活动采取立项制度。各团总支负责本部门团队申报工作(包括团总支组建的队伍、学生社团及普通学生自行组建队伍),每支实践团队必须配备一名在职教师作为指导教师,为实践团的安全负责。跨专业、跨年级学生组成团队,按照团队中系部人数多者上报至该院(系)团总支。各团总支在规定时间内开展项目立项评审。评审合格团队填写《山东体育学院大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校级服务团队一览表》(附表1)《山东体育学院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立项申请表》(附表2),由团总支统一报送至团委邮箱。各团总支上报评审合格团队数量一般不超过10个。  
(2)团委将利用团委网页和”山东体育学院团委“微信对立项项目予以公示。
(3)暑期社会实践结束,实践团队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山东体育学院社会实践活动项目结项申报表》(附表3)、调研山东论文(不少于3000字)及相关成果(各种辅助资料,如照片、图片、复印资料、实物等),参加终审答辩,评选出前10名团队,给予1000元/项的资助。
(4)未列入立项及资助团队的实践团队成员,可获得相应实践学分,活动支出按照自筹经费方式开展。
(5)第四期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学生骨干培训班成员须参与至少一项社会实践活动,并将其纳入结业成绩。
    2、团队人员组成。各团总支按照“同地域集中”原则,指导学生按每队6-10人组建团队。
    3、学分申请。
(1)团委予以资助的10支实践团队,由指导教师依据《山东体育学院大学生素质拓展与实践活动学分管理实施细则》(院字71号)的有关规定,统一办理学分申请事宜。
(2)凡按照自筹经费方式参与暑期社会实践的2014级学生,(按照71号文件要求)须向团总支提交实践报告及相关成果(各种辅助资料,如照片、图片、复印资料、实物等),经团总支汇总、认定,依据《学分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证明,到团委申请学分。
    4、考核表彰
    根据实践活动开展的社会影响、媒体报道、实践成果等学院评选推荐省级优秀服务队、优秀学生、优秀指导教师。各实践团队可同时参加多项社会实践的评选表彰申报,如: “圆梦中国---公益我先行”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专项活动、国家级、省级重点团队、大学生“调研山东”社会调查活动等,可另外获得相应的资金支持。
四、时间安排
    1、5月29日—6月15日,团总支自行组织暑期社会实践项目评选工作,确定立项项目;
    2、6月16日,团委公示立项项目;
    3、6月25日,出征仪式;
    4、9月14日,各总支提交实践报告及相关成果(各种辅助资料,如照片、图片、复印资料、实物等);
    5、9月21日,团委组织召开“山东体育学院2015年暑期社会实践项目答辩会;
    6、9月29日,结项结果公示。
五、联系方式
    济南校区联系人:杨蕾 0531--89655261;邮箱:472943499@qq.com。
    日照校区联系人:桑辉 0633—8779089; 邮箱: 84395806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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