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山东省文明办、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共青团山东省委、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学生联合会联合下发了《关于表彰2010年山东省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我院团委获得“2010年全省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优秀组织单位”,山东体育学院“阳光体育”宣传服务团等六支实践队获得山东省“社会实践活动优秀服务队”,马锴等8名老师被授予“社会实践活动优秀指导老师”,张祚等11名同学被授予“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学生”称号。
近年来,我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和中宣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会实践的意见》精神,高度重视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会实践和深入推进大学生志愿服务活动。2010年暑期,按照中宣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团中央、全国学联关于深入开展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的统一部署及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委高校工委、团省委、省教育厅、省学联的具体要求,院团委以“服务农村经济,促进和谐发展”为主题,动员组织全院大学生志愿者广泛深入地开展了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全院组建各级各类实践团队20余支,全体青年学生志愿者利用所学专业知识、技能,广泛开展文化宣传、体育辅导、文艺演出等多种形式的志愿服务活动,受到地方政府和群众的高度赞赏和良好评价。
我院共青团组织在设计社会实践活动时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提高社会实践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坚持课内与课外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确保大学生都能参加社会实践;坚持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保证大学生社会实践长期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