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体育学院第三届体育文化艺术节
“春之颂”教师中华美文诵读大赛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喜迎2008年北京奥运会和我院建院50周年华诞,弘扬民族传统文化,构建和谐校园,进一步促进我院精神文明建设,展示我院广大教师良好的精神风貌,现将举办山东体育学院第三届体育文化艺术节“春之颂”教师中华美文诵读大赛,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共青团山东体育学院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
山东体育学院教工团总支
三、比赛要求
1、各部门限报1—2件作品参赛,每件作品诵读选手须两名以上。
2、诵读作品的内容应反映中华民族优良传统,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长远的影响力,和较高的思想与艺术价值,健康积极短小精悍的古今散文、诗歌或自创作品。
3、作品自选,时间限制在5--8分钟。诵读时须配音乐伴奏,伴奏带、CD盘U盘由选手自备。
4、作品诵读形式不限,诵读时须用普通话。
四、评分标准
选手按抽签顺序参加比赛。比赛采用100分制,其中:
1.作品内容(15%):所选的诵读作品内容符合比赛要求。
2.节目形式(15%):形式编排灵活新颖,所配音乐或多媒体演示与作品朗诵意境和谐相符。
3.语言技巧(40%):普通话标准,声音悦耳,语言流畅,音量适中,语速得当。
4.临场表现(15%):衣着得体,体语适当,台风大方,表演到位,感情充沛,富有感染力。
五、比赛奖项
根据比赛得分由高到低评出“最佳风采奖3个、最佳组合奖3个、最佳音效奖3个和最佳表现奖3个”,并颁发奖品和证书。
六、报名方式及比赛时间
1、报名联系人:张凉老师,电话:13666334929;
宋平老师,电话:13963038388;
2、比赛时间地点:2008年4月22日、综合楼多功能厅。
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第三届体育文化艺术节组委会
二00八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