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体育学院第三届体育文化艺术节
大学生疾风大赛方案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丰富同学们的课余文化生活,以良好的精神风貌迎接2008年北京奥运会和我院五十周年华诞,我院将举办山东体育学院第三届校园体育艺术文化节大学生疾风大赛。活动具体事宜如下:
一、主办单位
共青团山东体育学院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
山东体育学院民体系团总支
三、活动目的意义
以“博学、务实、交流、共进”为主题,通过比赛增强同学们间团结协作的精神,培养同学们拼搏奋进的勇气和毅力,促进各系(部)同学间的感情与交流。
四、比赛地点
人工草皮足球场
五、比赛时间
2008年4月20号下午2:30
六、参赛范围与报名办法
参赛队员必须为各系部在校学生。体育系、运动系、体育社会科学系、体育艺术系、五专部、民体系、院学生会分别组队,每队报三十人(包括一名队长,每队女生不得少于10名);各系(部)须报两到三支队伍;名单请于2008年4月18日前报送民体系学生会办公室。(联系人:王鹏老师;电话:13963312221)
七、比赛规则
1、30人横排站立,相邻队员之间相互绑定小腿(踝关节以上并
不得高于踝关节10公分)并肩向前跑50米(起跑犯规两次则取消比赛资格)。
2、队员的右手搭在右边人的右肩,左手挽住左边人的左腰,或
者左手搭在左边人的左肩,右手挽住右边人的腰,全队必须要动作统一。
3、比赛成绩以最后一个人过线的时间计。
4、比赛进行中,如果该参赛队伍有队员摔倒或整个队伍摔倒,
裁决立即鸣哨示意该队伍必须在原地(以最靠近起点的队员为准)停下来(但记时时钟不停),调整好队伍后再根据裁决指示继续比赛。
5、在比赛进行中,其他参赛队伍不能干扰比赛的正常进行,如发现有意破坏比赛秩序的参赛单位,裁决员有权取消该单位的参赛资格。
八、参赛要求及注意事项
1、参赛队伍必须在比赛前十五分钟到场。
2、选手应配合比赛工作人员,自觉遵守比赛秩序。
3、不按时比赛者取消比赛资格。
4、比赛时各队选手对战队伍以抽签方式决定。
5、若有冒名顶替者,一经发现,取消报名队资格及该队成绩。
比赛流程:比赛分为预赛、决赛 (注:预赛前六名进入决赛)
九、奖励办法
比赛奖励前六名,并分别颁发荣誉证书。
第三届体育文化艺术节组委会
二○○八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