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团总支: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校园文化建设,展示体院学子青春向上的精神风貌,活跃大学生课余文化生活,提升大学生艺术品位和艺术鉴赏力,院团委决定组建山东体育学院大学生艺术团,具体事项如下:
一、建团宗旨
服务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繁荣学校文化艺术生活,提高大学生文化艺术素质,通过举办各类综合性文艺活动展现大学生的精神面貌,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能力,扩大我院的社会影响。
二、拟设节目
根据我院的专业特色,艺术团拟设团体项目和个人项目。团体项目拟设舞蹈队、合唱队、街舞队、健美操队、武术队、龙狮表演队、国标舞队、模特队、打击乐团、电声乐队、话剧团等。个人项目包括独唱、独奏、独舞、其它艺术小组合节目等。
三、吸收对象
凡我院学生,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艺术,具备一定文艺专长者,均可申请加入艺术团。
四、报名、选拔程序
个人和团体项目均采取申报制,各系(部)根据自己的专业设置和现有资源,申报该部门的团体项目,经组委会研究批准后方可正式加入院大学生艺术团。各系(部)团总支负责推荐本单位艺术特长生,自主组队可直接到院团委自荐,报名须从院团委网页下载填写《山东体育学院大学生艺术团申请表》(附件1为个人项目,附件2为团体项目),于2007年11月15日前,将推荐名单及申请表交至院团委杜韬老师处(联系电话8779089)。院团委将邀请有关教师对报名学生进行测试,确定我院大学生艺术团的组成成员。
1、报名: 10月30 日—11月15日
2、考核测试: 11月15日—11月 25日
3、 成立艺术团: 11月26日—12月1日
(注:组团各阶段时间如有变化,以通知为准)
五、几点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引导。大学生艺术团是繁荣校园文化的重要手段,各团总支要充分认识组建大学生艺术团的重要意义和作用,积极支持大学生艺术团工作。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加强艺术团筹建及功能的宣传工作,不断扩大其在校内外的影响,各团总支应充分利用宣传栏、海报、网络等媒体,做好宣传工作,为艺术团的筹建创造良好氛围。
3.建章立制,规范管理。院团委将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和考核管理办法。各团总支要加强对所管辖团队的管理,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有序开展。
六、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共青团山东体育学院委员会
2007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