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书签 本站导航
   
学院首页    团委首页    通知公告    团学动态    创新创业    社会实践   
   
团学动态
素质拓展•社会实践
通知公告
下载专区
青春之约
创新创业
建团百年
规章制度
青年大学习
当前位置: 首页  团学动态
 
关于成立山东体育学院团校的通知
时间:2006-12-12   点击:   作者:   来源:

  

各系、部、处、室、校:
 
    为认真学习贯彻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进一步提高团学干部的思想水平和工作能力,培养和造就高素质的青年人才,经院党委研究,决定成立山东体育学院团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及宗旨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和团的十五大精神,通过全面、系统地培训,使广大团员干部提高思想政治理论水平,熟练掌握共青团的方式方法,及时了解、分析、研究团情,提高我院基层团干部和学生干部的理论素养和工作能力。培养具有坚定共产主义信仰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2、团校是在院党委的领导下,由院团委主办的提高团建工作水平的培训机构。团校的宗旨是发扬我院“严勤创实”的校训校风,培养团员青年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善于思考,勇于创新,甘于奉献,具有较高的理论修养和工作能力。推荐优秀共青团员入党工作,其组织发展对象需经过团校的学习培训、结业,方可履行组织程序。
 
二、培训对象、办法及组织机构
1、培训对象
各班团支部委员;各系部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以及入团、入党积极分子。
2、培训办法及要求
(1)团校培训采取团总支推荐和学生自荐相结合,以系、部团总支为单位上报院团委。
(2)参加报名的学员要有较高的思想政治修养,学习成绩优良,有一定的工作能力。
3、组织机构
(1)名誉校长:院党委副书记潘耀滨;校长:学生工作处处长、院团委书记任杰;
(2)副校长:院团委副书记张云川、团委副书记周孟祥;
(3)办公室主任:院团委组织部副部长杜韬;院团委宣传部副部长桑辉;
(4)团校以各系、部、校、团总支为单位下设分校,各分校由团总支书记任分校负责人,组织本系、部、校团校学员开展学习、培训活动,活动计划上报院团委备案。
 
三、团校 培训的形式与内容
1、培训形式
(1)采取以分团校自主学习与团校集中学习相结合,系、部、校培训和学员自学相结合,做到因人而宜、因材施教。
(2)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注重对学员进行理论教学的同时,努力增加实践环节,使学员在学习理论的同时能够学以致用。
(3)坚持团校业务学习与工作研讨相结合,使团校学习培训更具针对性、系统性,真正收到学习的效果。
2、培训内容
(1)《团章》以及团的基本知识 。
(2)结合中共中央、国务院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开展学习。
(3)结合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团的十五大精神,组织开展团内活动,对团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社会主义荣辱观、人生价值观的学习教育。
(4)对团干部进行岗位职责、工作方法和基本技能的培训,通过报告会、名人讲座、座谈等形式组织培训。
(5)开展参观、访问、社会服务、创新研究、主题教育为主要形式的实践活动,结合团校学习期间的第二课堂活动搞好培训。
 
四、组织管理与考核办法
1、各分团校要建立健全本部门团校学员档案,对学员的学习、纪律、思想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严格团校培训、学习和各项活动的考勤与考核,搞好个人鉴定和工作总结,并组织颁发结业证书。
2、团的基础知识考核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结业考核应与平时表现相结合作为最终考评成绩。
3、根据考核结果颁发“山东体育学院团校结业证”。对表现突出的授予院“优秀团员”称号,并作为入党、评优的重要依据。
4、考核标准(满分100)
(1)出勤情况10分(无故请假二次、旷课一次及以上者不予结业);
(2)课堂表现、课堂笔记10分;
(3)任课教师及管理人员评定10分;
(4)结业考试成绩40分;
(5)作业10分;
(6)实践锻炼及社会贡献20分;
 
五、培训要求
1、举办团校是加强学生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团学干部工作能力和水平的新的运行机制, 各系、部、校、团总支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 ,认真组织团学干部参加学习培训。
2、在教学实践中认真研究团校工作的管理体制,积极探索团校教学模式,主动学习借鉴兄弟单位的先进经验和成功做法;充分利用现代信息资源,逐步开办网上团校教学课程。
3、团校培训和学习的开展情况,将作为“先进团总支”、“红旗团支部”“优秀团员”及各种评优推先的重要参考依据。
4、分团校提前制定学习计划,上报到院团委。
5、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行。本办法解释权属院团委。
 
 
共青团山东体育学院委员会
    二○○六年十一月三十日

 
版权所有:山东体育学院团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