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共青团十五大精神,充分发挥共青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增强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使全体团员青年以良好的精神风貌迎接我院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院团委决定在全院共青团员中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即争做百名先进个人,授予院“优秀共青团员”称号;创“优秀团支部”,授予院“红旗团支部”称号,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2、积极参加团的各项活动,认真完成团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主动协助团组织开展工作,乐于为做好团的工作献计献策,关心支持团组织的建设和发展。
3、严守团的纪律,认真履行团员的各项权利和执行团的决议,按时交纳团费。
4、勤学苦练,爱岗敬业,成绩优良。积极实施素质拓展计划,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5、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模范遵守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
6、在迎评促建工作中,表现突出,事迹感人,为学院赢得了荣誉。
二、评选办法
1、优秀共青团员评选由院团委下达指标,各团总支组织实施。
2、共青团员根据院团委的通知要求进行申报,按照统一格式和
要求填写申报表。各团总支根据申报材料及平时考核情况,召开团总支会议,民主确定优秀共青团员获奖名单,并报院团委审核。
3、 院团委在对各单位上报的优秀共青团员进行审核后,议定拟表彰名单,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后确定获奖人员。
4、教工优秀共青团员的评选,原则确定每系为一名,由各系部团总支评审后上报院团委。
三、评选要求
1、各团总支要把推荐表彰人员的《优秀团员申报表》存入个人档案,填写进《大学生素质拓展证书》,在《团员证》内进行登记。
2、各团总支组织填好《优秀团员申报表》(一式三份)及其他事迹材料,申报表请于12月28日(星期四)之前交院团委(推荐名额附后)。
3、此次评选活动着重突出在“迎评促建”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评选出的“优秀共青团员”将作为推优入党工作的重要依据。
共青团山东体育学院委员会
二00六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附件1:山东体育学院2006年度“百名优秀共青团员”推荐名额
附件2:山东体育学院2006年度“百名优秀共青团员”、“红旗团支部”评选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