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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实施大学生素质拓展与实践学分管理评定工作
时间:2014-12-22   点击:   作者:   来源: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精神,进一步提升我院实践育人工作,近日,我院下发了《山东体育学院大学生素质拓展与实践活动学分管理实施细则》(鲁体院[2014]71号),组织开展大学生素质拓展与实践活动学分评定工作。
    素质拓展与实践活动是我院人才培养方案中课程模块的一部分,内容分为社会实践与第二课堂活动和素质拓展与创新两大类,每一类下设多种具体的素质与实践活动项目。《细则》规定,学生可根据自身特点,采取集中实践和分散实践的形式开展活动。
    大学生素质拓展与实践活动学分评定工作自2014级学生起在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中开展。学生在校完成课内必修、选修和其他实践环节学分的同时,均须参加素质拓展与实践活动项目,总分为6学分,计入学业成绩。学生素质拓展与实践成绩每学期评定一次,公布一次。
    《细则》强调,素质拓展与实践活动要牢固树立实践育人的思想,强调思想性、引导性和创新性,增加科技和学术含量,加强课程化设计、活动化促进、基地化建设、社会化运作,注重与专业学习、社会服务、创新创业相结合,使大学生在活动中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
    学院同时成立了相应的大学生素质拓展与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对该活动进行组织、协调和指导。
    《细则》的实施,对进一步增强我院大学生素质拓展与实践活动与学术发展、素质提升的紧密结合,促进我院大学生素质拓展与实践活动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体系化,进一步优化实践教学和素质教育体系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郝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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