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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团省委《关于开展“向社会公开举荐千名优秀毕业生”活动通知》的通知
时间:2007-03-19   点击:   作者:   来源:

  

各系:

  为深入贯彻全国、全省关于做好2007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有关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团组织的自身优势,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团省委决定开展“向社会公开举荐千名优秀毕业生”活动。现将评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荐范围

   我院5人名额分配为:运动系2人、体育系1人、民族传统体育系1人、体育社会科学系1人。
 
二、举荐条件
   认真学习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勤奋学习,成绩优异;积极参与学校和社会工作,德、智、体全面发展且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优秀毕业生。除此之外,可优先推荐以下三类毕业生:(1)政治坚定,素质过硬,表现优秀的学生干部及学生骨干;(2)不畏艰难、自强不息的优秀贫困大学生;(3)刻苦钻研,善于创新,在“挑战杯”等系列科技文化竞赛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优秀大学生。
 
三、活动步骤
(1)团省委统一分配名额,院团委将分配指标下达到院系,各系团组织要广泛征求学生和辅导员的意见,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推荐本系的优秀毕业生;
(2)院团委对各院系上报的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
(3)各系组织被推荐的毕业生认真填写《“公开举荐的千名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推荐表》,并将推荐表及有关奖励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上报院团委;
(4)团省委组委会将对各高校推荐上报的候选人进行严格审核,并确定向社会公开举荐的1000名优秀毕业生;
(5)组委会将把确定的1000名优秀毕业生的相关信息在有关媒体上发布,向社会公开举荐,帮助他们顺利就业。
 
四、工作要求
1、各系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程序,本着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切实做好推荐工作。
2、各系务必于2007年3月21日前将《“公开举荐的千名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推荐表》(一式两份)报院团委;联系电话:8779089;联系人:杜韬)。此外,按照团省委要求,院团委还需用Excel表格按“序号、学校、候选人简介”三个字节进行汇总,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一并上报团省委,所以需将推荐人电子版材料一并提交院团委。
 
  附:《“公开举荐的千名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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